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人应采取何种措施?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该条款所规定的即是债权人的撤销权,与上一问题中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共同构成债权的保全制度。所谓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以下2个: (1)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行为。例如债务人放弃了债权、无偿转让财产。 (2)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或将要严重损害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实践生活中,债务人为了赖帐,谎称自己没有偿付能力,不行使自己对第三人的债权,或者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等情形很多。债务人的这种赖帐行为不仅违背了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而且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极大地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另外,债务人有时为了蒙蔽债权人,谎称自己有偿转让财产,但实际上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转让。这种情况下,只要具备上述两个要件,并且财产受让人也知道债务人的这种低价转让财产行为会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就同样可以行使撤销权,从而主张债务人的低价转让财产行为无效。而且,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为了保护债务人的正当处分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即债权人必须向法院就撤销权的行使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只有法院作出了撤销债务人行为的判决,才能发生撤销的效果。债权人的撤销权通常应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该期限不像诉讼时效那样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超出该期限则撤销权消灭。对此,(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一旦被撤销,就对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均产生效力。对债务人而言,如果债务人与第三人订立了合同但尚未交付财产的,则该合同将因撤销而自始无效。如果债务人已经交付财产,则根据是有偿、无偿或低价处分,以及第三人是否善意等因素考虑是否撤销该行为并返还财产。对第三人而言,如果第三人已经占有债务人的财产,那么在原物能够返还的情况下,第三人必须返还其财产和收益;如果原物不能返还,则应折价赔偿。但是,如果第三人在取得财产时是善意,并且支付了一定的价款,那么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就不应被撤销,而只能由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相应的赔偿。 以上就是一些有关讨债知识的介绍,追债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如果你有一些难以要回的债可以请讨债公司帮忙,相信结果一定会令你满意的。
怀集县位于广东省的西北部,肇庆市的北部,地处北江支流绥江的上游,与广宁、封开、贺州、阳山等县市毗邻,是广东省西北通桂达湘的重要交通枢纽。全县总面积3573平方公里,总人口92万人,辖20个镇1个民族乡,两个国营林场,全县有322个村委会(居委会)。该县紧靠北回归线北侧,属亚热带气候,夏长冬短,雨量充沛,气温适宜,累年平均总日照时数1828.1小时,年降雨量1785.4毫米,累年平均气温20.8℃,无霜期310天。该县千山耸翠、万岭泛绿,林木种类繁多,2001年全县活立木总蓄积量为万立方米。坳仔、大坑山等镇出产的茶秆竹(俗名厘竹)驰名海外,解放以来一直占全国该项产品出口量的50%以上。在广阔的山地上,有500亩以上连片天然草场18幅,31310亩;森林中有众多的珍贵禽兽,有丰富的四时均可采集的中草药材资源,其中草本类280多种。水资源丰富,水能理论蕴藏量32.89万千瓦,可开发22万多千瓦,可供开发利用的高温矿泉多处。地下的矿产资源不少,其中以品位高达42%~68%的磁铁矿和石灰石最有名。同时,还有山水林泉、竹海清江、烟树平畴和众多的名胜古迹,山区的人文景观等,是丰富的旅游资源。怀集县具有丰富的林业、水力、矿产和旅游资源。全县活立木蓄积量达1020万立方米,怀集厘竹有“钢竹”之称,被誉为“竹中之王”,年出口量6万吨(120万担),出口量居全国同类首位。水力资源总蕴藏量达32万千瓦,可开发的水力资源22万千瓦。目前已开发或正在开发的有14万千瓦;已探明的矿产资源有铁、铜、锡、钨、花岗岩等达30多种;全县山地面积443万亩,耕地面积41多万亩,有连片的耕地18万亩,是发展“三高”农业的好地方。怀城境内山青水秀、古树名木、奇山异洞、清溪温泉、名胜古迹随处可见,省级风景名胜区——桥头燕岩每年吸引数以万计游客参观游览,是有待开发的宝地。